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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商、零售商主体变更条件

2021-08-31 07:24

一、供应商、零售商主体变更条件

1、申请变更的供应商需状态为可正常访问。

2、申请变更的供应商需入驻供销平台满365天,一年内只允许变更一次。

3、申请变更的供应商近365天一般违规行为累计扣分必须小于24分,严重行为违规扣分累计小于12分,且不存在进行中的违规或申诉。

4、申请变更的供应商需要确保没有产品参与正在进行中的活动。原则上呼伦贝尔mall平台活动期间供销平台一律不受理供应商主体变更申请。

5、现主体与新主体在供销平台和呼伦贝尔mall平台、供应商平台诚信经营,不存在非诚信经营记录。

6、变更后新主体资质要求等同于新供应商入驻的资质要求。

温馨提醒:

1.主体变更成功后过渡期内发生的逆向退款,如果是担保交易模式的逆向退款,则旧主体支付宝退还,如果是代销分账模式的逆向退款,则从新主体支付宝退还。主体变更成功后的逆向退款,一律由新主体承担退款责任,不得影响消费者与下游分销商的正常退款诉求。过渡期内逆向退款路径导致的新旧主体资金账目调整问题,由新旧主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。

2.主体变更成功后,旧主体原有的品牌、类目授权从变更成功之日起自动失效,新主体根据自身的行政经营许可范围、品牌授权资质情况,另行申请品牌、类目资质授权。

3.旧主体应至少提前30日,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后台消息中心、客房私聊提醒等向全部正在合作中的分销商发布主体变更通知,明确告知变更时间和新主体经营的品牌和商品范围,由分销商、旧主体、新主体三方自行协商主体变更成功后,分销商是否保持、变更或结束现有分销合作关系。主体变更成功后,旧主体和合作中的分销商的分销合作关系在供销平台不做变更,由新主体继承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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